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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且應被探討的 「網路文化罪」》(新版 PAR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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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琁



尊敬的丁網主,
你好!
司法進行外, 為了還我與張先生在網路上的公道,我必須向網主,公開鄭重聲明且要求您主持撥亂反正的運動, 請關心說明如下:

本人與張曦光絶對為良幣,居然被劣幣所傷,尤其是張先生之會員資格竟被版主(bookworm)逐除,不論作為一個受害者或網民,我都有權要求版主為其錯誤公開道歉,也唯有如此方式, 才可以証明作為一位網路傳媒負責人的版主,並非惡意且具有追求真相和公義的紅衫軍精神!

我必須補充一事証(我己向法官概要報告過),來明証版主確曾對張圥生有誤解, 且曾因而以「張曦光利用我的名上網興風作浪」(當時版主給我email)為由, 輕率地將去年518我自主意識上網的簡短發文《標題:一母蠍子偷偷摸摸上網vs自囚逾百日的公企鵝》,,於次日即删除之。當時我曾回信溫和抗議,卻無反應,因此我再請其友-英芮小姐,轉話給版主,竟又失望。若非如此, 我未必非興訟不可!

如今,緃容犯罪的事實己經由827的司法判決間接得到了印証。而此件刑事犯罪案,實質上己曝露了您辛苦所建立的一個公義為目的的討論空間被糟蹋的網路文化和規範問題,與我個人所受之害來相比,您的網路的傳播公信力所受到之傷害, 以及後來網路的逆向發展之損失, 請問「差很大」還是「差很小」?

受創者常有的肺腑之言:「我不希望有下一個受害者」。您必也如斯想。請再深思,今日之禍非penguin一人所當承當的,此為應被檢討的網路文化罪和責之問題,雖然比之政界的罪業,祗有鼻屎大而已, 是不!

網主大人, 我想以一句心中話結語,請關心,何如!

昨日 紅衫成軍信念聚 善主辛苦用網繫  
今日 何人正義無理捨 自呑惡業苦果嚐

真金的紅衫軍 徐子琁 謹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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